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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侵权假冒在行动|福建厦门查获假“南孚”电池

时间:2021-03-17 15:31:00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郭淑玲 记者张文章)近日,福建省厦门集美区杏林市场监管所现场查获假冒“南孚”“丰蓝1号”等品牌电池,共计1820粒。

检查假冒电池销售点。

面包车查获假电池。

3月14日,杏林市场监管所值班人员接到举报电话,称有人驾驶面包车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南孚电池。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深挖细查案件线索。根据调查,举报人发现可疑线索,跟踪该辆面包车到锦园附近一家店铺,目击交易现场后,立即拨打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同时与面包车驾驶员交涉,要求对方将面包车开往派出所。杏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派出所核查,发现面包车内有大量待售日用品,并且有数盒标注“南孚”“丰蓝1号”注册商标的假冒伪劣电池,经执法人员现场清点统计,涉嫌假冒伪劣的电池共计1658粒。

根据当事人已销售的事实,执法人员继续转场突击检查相关经营场所,发现店内展示柜上摆放标注“南孚”商标标识的5号、7号电池,该家经营户有办理营业执照,能出具相应进货付款凭证。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鉴定,该展示柜上的电池为侵犯他人商标注册专用权的假冒伪劣产品。执法人员当即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当天中午11:44,当事人驾驶面包车将上述电池送货上门并交易,执法人员现场清点统计,再次查获涉嫌商标侵权的“南孚”5号电池86粒、“南孚”7号电池76粒。目前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

今年来,杏林市场监管所快速有效地出击,有力打击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接下来,该所将继续围绕重点领域,提升执法效能,优化消费市场环境,加强消费市场监管,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把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服务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任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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