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贾珺)7月8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燃气灶具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示,其中标称广东省中山市雪花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SAST先科”家用燃气灶,标称青岛好太太爱家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监制、广东省中山市洁得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好太太”家用燃气灶具等9款燃气灶具产品不合格。
在近期产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上生产销售的燃气灶具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显示,市场上销售的部分燃气灶具产品存在性能、结构方面的问题。
在本次家具产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标称为北京市燕山工业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燕山(图形)”家用燃气灶具,存在性能(熄火保护装置)、结构(一般结构)、标志包装(标志)等不合格项目,但被生产企业声称涉嫌假冒。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强调,被公示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产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改善首都市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