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钟鸣 记者顾艳伟)“交完这修车钱,我就回不了家了。”“你要是不交这个钱,就别想把车子开走。”6月5日上午11时,一位激愤的男子冲进广西梧州市莲花山市场监管所,跟他一同前来的还有汽车维修厂苏老板。现场气氛紧张,双方僵持不下。在所长林永雄的一番巧解之下,两人最终达成和解。
原来,来自江苏的姚先生在驾车途径梧州时,所驾驶的重卡车突发故障,不得不停在梧州修理汽车。为节省开支,姚先生网购了汽车零配件,然后找到汽车维修厂维修更换。修理工粗略地看了看车况,跟姚先生报了1800元的维修费。结果取车时,修车厂苏老板便告知姚先生需支付3360元。
无端被增加了1560元,姚先生认为修车厂坐地起价。苏老板拿出单据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核对:“我这里写得清清楚楚,更换发动机配套及其他附件就要1000元了,他这是赖账。”无论旁人如何劝说,苏老板坚持最多只能便宜100元,但姚先生还是认为价钱太高。
经莲花山市场监管所所长林永雄一番询问,找到了问题的关键:修车厂没有及时把要修理的项目、价格逐项与车主进行明确,只是按照初步检查结果报了价格,在维修过程中也没告知车主后续所增加费用的情况;车主没有好好地与修车厂沟通,只是询问了朋友,便认为修理厂的价格不合理。
林永雄根据苏老板提供的单据,联系了其他5家汽车维修厂,经过仔细比对价格后,确定了苏老板收取的费用符合市场行情,并无哄抬物价之嫌。
“姚大哥,哪怕你在其他地方修车,也要收取3000元到4500元的价格。而且在这事情上再多耗几天,光住宿费你都要多花不少钱。”林所长一边跟姚先生摆事实、算细账,一边跟苏老板讲道理:“苏老板,尽管你没乱加价,但你在修车前没有先说清楚收费项目,也有不对呀。”经过林所长的劝解,苏老板也意识到正是自己大意,没有让顾客明白消费,才为这场纠纷埋下了伏笔。
最后,双方以2800元修理费达成了共识,并当场签订了投诉调解书,姚先生支付了修理费用。苏老板表示,以后要认真跟顾客解释收费项目,及时与消费者沟通,免得再闹出矛盾。姚先生也为自己先前不理智的态度向苏老板进行道歉,双方握手言和,各自满意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