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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树“2020消费维权年度人物”| 程志兴:食品领域消费维权勇士

时间:2021-03-26 17:35:00

人物介绍:程志兴,食品领域消费维权勇士。

人物事迹:现任安徽省怀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的程志兴,主管治安、食药、环境类案件。近两年来,他主要致力于食品、药品、环境卫生类刑事案件的办理,为维护一方食品安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程志兴(中)赴云南调查取证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尹训银)程志兴毕业于安徽省公安职业学院,2002年9月,怀着对公安工作的满腔热情走进了安徽省怀宁县公安局的大门。他有着扎实的法律素养,始终把“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信念牢记在心里,牢记群众利益,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受到辖区百姓及同事们的一致好评。2015年被评为安徽省优秀人民警察,先后荣立三等功两次,四个年度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多次受到怀宁县公安局的嘉奖。

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消费维权工作

在接触食品领域刑事犯罪前,程志兴从事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十余年。岗位变动后,他更加紧密地接触众多的消费维权群体,将刑事侦查能力充分运用于食品类刑事案件的侦办中,对每一起涉及消费维权的案件,他都能认真对待,不放过每一个蛛丝马迹。

2019年以来, 程志兴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统一部署,先后办理了销售假酒、假烟及在食品中违规使用添加剂等刑事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捣毁制假窝点3个、售假窝点11处。

2020年5月20日,消费者许某某在网上购买了一款减肥产品,使用后出现不良反应,遂向怀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反映。接到举报后,程志兴立即进行了调查,发现该产品含有国家禁用的西布曲明成分,且成功锁定了网店的实际经营者钱某。在依法获取了该网店的相关交易资料后,程志兴深入分析研判,先后赴江苏、云南、湖北、河南等地开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发现部分消费者有可能因使用该产品而出现不同程度的伤害。历经半年的侦查,2020年10月,抓获销售者钱某。审理发现,自2019年7月以来,钱某以他人的身份证件注册网店,销售该减肥产品,受害消费者多达一万多人,遍布全国各地,涉案总价值200万余元。

发挥职业优势,助力职能部门消费维权

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仅仅是自己做好就够了,还要带动大家一起自觉抵制、自觉维护,形成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程志兴经常同市场监管、卫生、劳动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环境污染大检查,认真听取消费者的诉求,利用所学知识为消费维权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坚持在执法工作中锻炼自己,边工作边学习,积极主动地向消费维权经验丰富的同志求教。

2020年5月,怀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高河镇一熟食店内销售的熟食有异常,经检验发现熟食中使用了禁用添加剂,因此成功捣毁了一起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加工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自2016年初开始在怀宁县高河镇经营熟食店,在明知亚硝酸钠被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的情况下,为保持食材的新鲜和口感,在猪肚、猪蹄、鸭爪等熟食中添加了亚硝酸钠。

2020年12月14日,程志兴根据上级指示,积极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性开展冷冻链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查获了一批从国外非法进口的牛肉,涉案金额达100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端掉冷冻链食品批发销售窝点6处,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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