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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树“2020消费维权年度人物”|陈文元:三十年如一日守护农村消费者

时间:2021-03-23 12:07:00

人物介绍:农村消费者的“守护神”。

人物简介:陈文元是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消委会马鼻分会的工作人员,30多年来一直在基层从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56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2万元。先后14次被市、县消委会评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个人”,2017年获得福建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奖。

陈文元(右二)在药店现场处理投诉。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文章)栉风沐雨,三十年如一日,用无怨无悔的敬业和热诚,在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马鼻镇筑起了“农村消费维权”这道坚硬的城墙,他就是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消委会马鼻分会工作人员陈文元。他自1990年始一直在基层一线从事消费维权工作,三十年来走遍了辖区内的马鼻、透堡、官坂、长龙四个乡镇,处理了大大小小无数的农村消费纠纷,当地消费者亲切地称他为“贴心人”,说“有他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就有保障”。

履职尽责 依法协助维权

陈文元在处理每一件案子的时候都尽心尽责,依法、公平、公正。2018年6月,马鼻镇南门村消费者张先生晚上在家,因灶台液化气缸泄露引发燃烧,身体被烧伤,烧伤面积达37%。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后,由于现场已被打扫干净,无法获取液化气缸漏气引燃火灾的直接证据,因此无法认定经营者责任,赔偿事宜陷入僵局。本案的关键点在于:液化气泄漏是否会引发爆炸?陈文元多方寻求帮助,向律师咨询、向省消委会求助,这时一位老厨师提醒他:“当液化气只泄漏一点,液化气燃烧时,阀门及时关闭并不会引起爆炸,只会燃烧一个角落。”为了证明这位老厨师的说法,陈文元不顾个人安危,在案发现场亲自做了实验,用事实证明老厨师的话,同时也向消费者和经营者建议寻求消防部门帮助进行事故鉴定,最终经营者同意一次性赔偿消费者3.5万元,案子得到圆满解决。

陈文元丰富的工作经验得到相关部门认可,因此他多次受邀参与与消费有关的听证会。在2018年4月27日福州市市区公交票价调整听证会上,21个代表中只有陈文元一人坚持现有的一元一票制价格不变。他提出,公交企业作为省文明建设的一个窗口,应在强化车辆能源消耗和人力成本精细化等方面开源节流,在挖掘降本增效潜力上下功夫,而不是增加消费者的负担。最终,福州市政府采纳了陈文元的建议。陈文元的这一举动,每年可为搭乘公交的消费者减少消费支出约1.5亿元。

刻苦学习 提升自身素质

陈文元文化水平不高,为了更好地从事消费维权工作,他边工作边努力钻研《消法》《食品安全法》《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常识,主动向有经验的同事或律师或司法部门同志请教,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现今他已能非常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维权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以及应对消费维权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复杂状况。

今年《民法典》正式实施,他说,他现在正在仔细阅读研究《民法典》,只有自身的素质不断地提升,才能更好地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工作。

加强宣传 增强维权意识

陈文元在认真处理好每一件投诉的同时意识到农村消费者维权知识的薄弱。他认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就是要不断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常识。为此,他在处理每件案子后都会向当事人宣传《消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讲解遇到纠纷要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每年3·15他都在镇上摆上小桌子,接待农村消费者投诉、咨询,并发放宣传册等宣传材料,使消费维权意识不断深入农村。

从业三十年来,他究竟帮助了多少人,挽回了多少损失,承受了多少压力,解决了多少问题,已无法估计。陈文元说,他只是做自已应该做的事。

没有华丽动人的话语,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陈文元默默地在自己平凡的工作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农村消费者保驾护航,为消费维权事业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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