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绍:李晓华,坚守基层、为民办事、果敢坚毅的维权人。
人物事迹:27年来,李晓华坚持在市场监管基层执法一线,先后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500余件,无一起案件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在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工作期间,调解消费投诉2000余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万余元。多次荣获“消费维权卫士”等殊荣。
李晓华(右一)给桔农发放补偿款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徐文智)27年前,大学毕业后的李晓华进入了市场监管系统工作。7年前,她开始担任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主任。她常说:“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心里头既要有装得下的,更要有放不下的。”装得下的是寂寞委屈,放不下的是人民群众。
用法律说话 用真情办事
每天一上班,12315投诉举报中心就电话不断。小到针头、大到房产,每一个咨询、每一个投诉举报,李晓华都耐心细致地受理。每到节假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她都始终坚持在一线值班。她常说:“处理消费投诉绝不是和稀泥,这里面有大学问,耐心、细心和业务知识,一样都不能少。”
作为消费维权工作者,李晓华不仅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并在实践中掌握了丰富的调解技能。12315五线整合以来,她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解决了多起消费纠纷和群访性事件。在调解消费纠纷时,当事双方易于从各自利益出发,出现不冷静、不理智甚至过激的行为,李晓华都耐心解答,始终保持工作热忱和办事公正。她说:“法律是冷的,义不容情。人心是暖的,春风化雨。”倒杯热茶、拉把椅子,拉拉家常、听听倾诉,在李晓华的调解下,消费者和经营者从刚进门的怒气冲天到离开时的握手言和,无不凝聚着她的职业关怀和熟练的调解技巧。
有诉必求果 为民解烦忧
“有诉必接,有接必果。”这句话常常挂在李晓华的嘴边,也是她的履职准则。
2019年“3·15”刚过,城固县一居民小区投诉某天然气公司不履行合同,收取安装费4年之久不给通气,要求退还800多户居民缴纳的入户费320多万元未果,于是来到12315投诉举报中心投诉。李晓华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起涉及民生问题的群体性事件,不容任何迟疑。她一边向局领导汇报,一边立即带队赶往现场调查。经了解,该小区位于阳安铁路线以南,通气管道必须穿过铁路线,需经省级铁道部门审核,天然气公司怕麻烦,畏难情绪较大。李晓华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帮助该企业获取支持,同时向对方宣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告知企业,其与铁路部门的协调阻力和障碍是可预知的市场行为,不是不可抗力,不可能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企业必须克服困难在3个月内做好工作,履行合同,及时供气。在有关部门的积极协调下,2019年6月底,该小区正式通气,解决了800多户居民用气难的问题,得到了小区住户和物业公司的一致好评。
2020年6月6日,城固县市场监管局收到一面写有“严把质量监管 维护果农利益”的锦旗。桔农代表拉着李晓华的手,连声道谢。原来,这年春季,城固县桔园镇刘家营村的桔树出现大面积枯黄、落叶,经查发现都使用了西安某化肥厂的稀土复合肥,桔农们与当地经销商多次沟通未果。5月11日,李晓华接诉后迅速带队调查,封存剩余化肥并抽样送检,逐户登记受损桔树数量,联系厂家派人实地协商问题,并请厂家免费调来10吨生根剂用于病害桔树的急救,同时找农业部门专家实地检查土壤、水分等,最终认定厂家未因地制宜告知桔农化肥的使用方法和用量,桔农过量使用化肥导致烧根。李晓华通过反复与厂家沟通、梳理责任、宣传《消法》,最终,厂家表示愿意赔付72户桔农15万元。
拓宽维权路 扩大影响力
为应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背景下的消费维权新形势,改变12315投诉举报中心被动接诉的局面,每年“3·15”期间,李晓华都带领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同事,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和印制彩页等形式,主动将《消法》送到老百姓手中,同时发挥职能优势,积极融入到人民“大调解”体系。
按照省市12315五线合一实施方案的要求,李晓华和同事们在短时间内搭建完成了城固县12315消费维权投诉平台,在80多个消费维权服务站悬挂宣传牌和消费维权提示牌,在原有“一会两站”的基础上新建33所消费维权服务站,全面展示了市场监管新形象,让12315消费维权投诉平台在当地家喻户晓。
7年维权路,李晓华播撒下艰辛的汗水,留下坚定的足迹。她坚守为民情怀,践行庄严承诺,用汗水和足迹书写了属于她自己更属于所有市场监管人的感人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