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财经资讯 > 生活消费

选树“2020消费维权年度人物”|苏翠芸:擎法律之剑 服务消费维权

时间:2021-03-18 14:34:00

人物介绍:以法律知识为消费者的维权之路保驾护航。

人物事迹:广西鹏韵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2012年5月执业开始,利用专业知识和各种途径为消费者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2015年起,积极参与桂林市消费者协会受理的各类消费纠纷的调解处理,被誉为“桂林消费维权律师”。

苏翠芸律师(左一)在桂林市消费者协会向三位与房产公司产生纠纷的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顾艳伟)苏翠芸2015年受聘为广西桂林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志愿团成员,从此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结缘。多年来,她高擎法律之剑,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摇旗呐喊,以“专业耐心尽心”的使命担当,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利用专业知识帮助消费者维权

2016年,桂林市消费者协会收到多位消费者反映,桂林某通信公司升级光纤后,家中的固定电话无法使用,通讯公司说,另外缴费安装光纤或预存话费才能开通固话业务。

桂林市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邀请苏翠芸全程参与纠纷的调查调解工作。

苏翠芸告诉记者,接受任务后,她对纠纷进行了详细调查后发现,消费者使用的固话大部分安装于上世纪90年代初,初装费消费者已经全额缴纳。另外,这部分消费者大多年事已高,家里并无宽带需求,但对固话的依赖度却很高。通讯公司要求消费者缴费安装光纤或预存话费才能开通固话的行为,于情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

“通讯公司的做法很霸道,明显违背合同的公平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苏翠芸说,在调查清楚导致纠纷的事实后,她向桂林市消费者协会提出调解意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在《法律意见书》中苏翠芸明确指出,通信公司与消费者之间已经形成合同关系,通信公司负有保证消费者固话有效使用的合同义务,其要求消费者额外交费才能继续使用固定电话的行为,违背《合同法》《消法》相关规定,已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桂林市消费者协会以《法律意见书》为依据,召集通信公司和消费者代表一起召开调解会,在事实和法律面前,通信公司最终表示,将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企业的义务,继续免费为消费者开通固话业务。

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听到通讯公司很快为那些消费者开通了固话业务,这让我很有成就感。”从此,苏翠芸深深热爱上了这份工作。平时,除了纠纷调解、疑难案件讨论随叫随到外,桂林市消费者协会每年组织的3·15宣传日等现场宣传咨询活动,苏翠芸亦是雷打不动地按时参加,在活动现场为消费者普及消费知识,解疑释惑。

“解决纷争的方式不只有诉讼,协商也是有效解决的方式且更省时、更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苏翠芸律师都免费提供咨询服务,针对每个案件的情况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并告知消费者维权的技巧和诉讼策略,引导消费者合理合法维权。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苏翠芸专业的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得到桂林市消费者协会和广大消费者的高度认可。自2015年担任桂林市消费者协会的律师志愿者以来,苏翠芸先后参与了桂林市消协组织的商家设置包厢最低消费纠纷、健身房预付卡纠纷、保险理赔纠纷等多起调解工作。

如今,随着网络的普及,苏翠芸还通过微信等网络渠道,义务向社会各界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维权案例知识。苏翠芸“消费维权律师”的名号在桂林已经越叫越响。

“只有每位消费者都掌握了一定的法律和消费知识,才能有效防范各类消费陷阱。”苏翠芸说,未来她将继续坚守消费维权律师之路,并期望有更多的法律从业者加入到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的队伍中,让法律走进更多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心中,才能更好地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

  • 上一篇:选树“2020消费维权年度人物”|黄永跃:奔走在消费维权战线上的“老黄牛”
  • 下一篇:选树“2020消费维权年度人物”|李红:为家政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