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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7批次食品不合格

时间:2021-04-01 18:09:00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3月31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对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饮料、粮食加工品、肉制品及坚果制品、饼干共15大类食品892批次样品进行的监督抽检结果,其中27批次食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聊城市冠县怀滨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聊城市冠县绿色庄园蔬菜中心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济南市平阴县心连心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鲤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新泰市新泰青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沈家庄店销售的小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青岛市即墨区移风小姜蔬菜店销售的普通白菜(油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菏泽市单县世宽水果蔬菜门市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日照市岚山区运鸿茶行销售的绿茶,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日照市岚山区金玉绿茶店销售的绿茶,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菏泽市单县老张鲜羊肉店销售的羊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和磺胺类(总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圣珍生肉店销售的生猪肾,沙丁胺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泰安市宁阳县蒋氏鱼庄川味饭店销售的草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肥城市程铭菜馆销售的生三黄鸡,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泰安市宁阳县启航百货商店销售的鲜鸡蛋,甲硝唑和磺胺类(总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菏泽市鄄城县中百商贸有限公司阳光百货大楼销售的韭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济宁市金乡县金乡街道毕爱青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豇豆(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临清市曙光路皓恩超市销售的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临清市绿良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济南市钢城区莱芜鲁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济南市济阳县德舜万盛隆百货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为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昌邑市潍坊真福超市有限公司昌邑围子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日照市军粮供应站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蔬菜批发市场杜培霞销售的菠菜,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高密市蓝海国际大饭店有限公司购进的菠菜,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微生物污染问题

日照市东港区利群集团日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方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桑葚方片,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滕州市济南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滕州万达广场店销售的原味大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菏泽市单县黄启业冷冻食品门市部销售的标称为临沂故乡福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品五花肉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威海市文登区威海广利食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菏泽昌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花肉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

青岛市市南区青岛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岛海亨达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鱿鱼丝,经初检和复检,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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