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聂国春)人民银行4月23日发布的2020年四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显示,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风险较高,高风险机构数量分别为285家和127家,资产分别占本类型机构的8%、10%。
通报显示,第四季度评级共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4399家,包含大型银行24家、中小银行3999家、非银行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376家,评级结果总体稳定,大部分机构评级结果在安全边界内(1-7级),“红区”(8-D级)高风险机构数量显著下降。
具体来看,评级结果在“绿区”(1-5级)的机构有2089家,“黄区”(6-7级)机构有1868家,这些在安全边界内的机构资产占比98%。“红区”机构有442家,资产占银行业的2%,“红区”机构较上季度减少132家,较上年同期减少103家。
从机构类型看,大型银行评级结果最好,除1家为7级外,其余均位于1-4级。中小银行中,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的评级结果较好,分别有95%、74%的机构分布于1-5级,且无高风险机构;城市商业银行的评级结果次之,有72%的机构分布于1-5级,但也有12%的机构为高风险机构(资产占全部城商行的4%);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风险最高,高风险机构数量分别为285家和127家,资产分别占本类型机构的 8%、10%。
从地区分布来看,各地区风险状况差异较大。北京、上海、深圳、浙江、江苏、福建、江西等地无高风险机构或数量较少,“绿区”机构占比均超过60%。辽宁、甘肃、内蒙古、河南、山西、黑龙江、吉林、山东、广西等地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多。
据了解,基于评级结果,人民银行采取“一对一”通报、约谈高管、下发风险提示函和评级意见书等多种早期纠正措施,增强金融机构风险防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人民银行定期向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通报人民银行评级结果和高风险金融机构具体情况,推动风险信息的整合和监管关口的前移,提升风险防范化解的有效性。
此外,评级结果还将用于核定存款保险差别费率、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核准金融机构发债、开展宏观审慎评估、审批再贷款授信额度、国库现金管理招标等工作中,为银行发行上市、增资扩股等重大事项提供参考意见,提升政策精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