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兰州讯(孙黎晓 记者徐文智)近日,甘肃省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兰州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联合约谈新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帮助一位外地消费者成功调处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4259万元。
日前,家住甘肃省庆阳市的牛先生(化名)向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状。2019年10月25日,原告牛先生在被告兰州新区某房产公司营销中心置业顾问的推荐下,购买一套位于该公司C地块2栋1单元3202室(总层高34层)面积为95.41平方米的商品房,原告交纳了10000元的定金后,5天内交清购房首付款9.4259万元。2019年12月,被告置业顾问打电话告知因自身原因将总层高34层变为32层,导致原告购买的房屋变为顶层,不符合原告购房合同要求。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被告同意退房并退款10.4259万元(含定金10000元)。因被告拖延迟迟不退款,牛先生将该公司诉至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将案件委派至新区消费者协会进行诉前调解。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立即联系了开发商和牛先生,详细了解具体案情,耐心细致的进行沟通交流。在案件的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发现该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投诉多且退款时间长,成为本案解决的关键点,便积极与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进行沟通对接,联合约谈该房地产公司。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房地产公司及时全额退还牛先生所交的购房定金及首付款10.4259万元,牛先生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并主动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撤回对被告新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
截至目前,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兰州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联合约谈该房地产公司2次,共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7件,挽回经济损失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