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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药物竟致过敏 数万医疗费谁来承担

时间:2021-05-27 16:57:00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近日,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消保委船寮分会接到消费者朱先生的投诉,反映其在船寮镇某药店购买了治疗痛风的药“别嘌醇”,服用五六天后,全身出现过敏皮疹症状,辗转多地就医痊愈后,便跟药店协商报销医疗费用,但多次协商无果,希望船寮分会可以参与调解。

接到投诉后,船寮分会工作人员联系投诉人朱先生,详细倾听其诉求,并让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以及治疗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看完材料后,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被投诉药店负责人,经该负责人叙述:2021年3月25日,朱先生因脚痛到店购买了治疗痛风的药“澳立达牌奥迈必利别嘌醇缓释胶囊”。该药物说明书上注明了不良反应中的第二点:皮疹,一般为丘疹样红斑、湿疹或痒疹。如皮疹广泛而持久,经对症处理无效并有加重趋势时必须停药。在知道朱先生因服用药物产生不良反应后,药店负责人同意为其报销治疗费用。经查看朱先生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住院证明及治疗费用票据后,发现医疗费用共计2.2万余元,且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内有一剂西药:乙类(泰邦)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单价620元,数量24,总额14880元。药店负责人表示该药费用金额过大,使用量不合理,同时该药也并不在医保范围内,药店无法为朱先生报销这笔费用,可报销其他剩余费用。双方就此问题僵持不下。

此后,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双方进行调解。但因争议金额过大,多次协商未果后,便组织双方到船寮分会所在地进行线下当面调解。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投诉人朱先生与药店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和解:被投诉人给予投诉人1万医疗费补偿。

在此,青田县消保委船寮分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到合法药店买药,合法药店经过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店内悬挂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购买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同时在对自身身体症状不明的情况下,建议到正规医院就医;在决定购买药品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看是否对症,如果对说明书内容不明白,可以向店内执业药师咨询,以免买错药、用错药;购药时还要考虑用药禁忌以及药物的不良反应;买药时,仔细查验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不要买过期药品;买药时一定要索取购药凭证并妥善保管,如购药票或发票。如遇药品有质量问题,购药凭证是投诉、索赔、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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