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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食品厂未经许可生产冰棒被罚

时间:2021-06-07 17:45:00
中国消费者报贵阳讯陈雨轩 记者刘文新)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余家食品加工厂未取得冷冻饮品(糯米冰棒)生产经营许可,其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近日被黔南州市场监管局罚款6000元。 2020年10月28日,黔南州贵定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该食品厂监督检查时发现,其冰柜里存有忆余味@牌余氏老糯米冰棒209根,冰棒加工机1台(模具一套),封口机1台,外包装纸箱75个,塑料外包装9000个。该食品厂虽然取得了营业执照,但并未取得冷冻饮品(糯米冰棒)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经查实,截至检查当日,该食品厂共生产糯米冰棒5709根,销售5400根,另有100根损耗,成本价为0.5元/根,销售价格为0.7元/根,利润为0.2元/根,货值金额3996.3元,违法所得为1080元整。 经查,该食品厂负责人余某荣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外出打工,为增加家庭收入,想通过自身所学技术在家创业,他认为办理了营业执照,就可以生产冷冻饮品(糯米冰棒)。案发后,余某荣主动向执法人员交代违法事实,提供生产经营食品(糯米冰棒)的原料购进记录、微信交易收款记录。因该食品厂生产经营持续的时间较短,生产规模小,参与生产的人员为家庭成员2人,涉案金额小,且案发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无法就业谋生的特殊时期,根据相关规定,具备减轻处罚的情形。 黔南州市场监管局认定,该食品厂在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生产经营冷冻饮品(糯米冰棒),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的规定。近日,该食品厂被处以行政罚款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80元,其未销售的糯米冰棒、生产设备、原材料、包装材料等一并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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