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孙蔚)近日,自然资源部对部分集中供地试点城市的供地部门作出新的部署。一是土地竞买方必须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二是土地溢价率不得超过15%;三是在达到地价或地价上限时不得通过竞人才公寓自持(变相提高拍卖价格)等来确认,可从绿色建筑、装配式、智慧化等方式择优确认竞拍方。
关于竞买方资金来源,自然资源部明确要求:土地竞买方必须有自有资金,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要建立购地资金来源审查制度;土地竞买方应当承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竞得土地后十日内由第三方出具资金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