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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尚消费维权事业 湖南高规格表彰消费维权工作

时间:2021-10-15 12:16:00

中国消费者报长沙讯(记者余知都)10月15日,记者从湖南省消保委获悉,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湖南省消保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开展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据了解,对消费维权工作如此高规格表彰,在湖南尚属首次。

评选表彰文件。资料图片

近年来,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组织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担当作为,加强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改善消费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广大工作人员积极进取、建功立业,更好服务广大消费者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湖南省委、省政府批准,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决定开展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得知,湖南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已联合成立了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湖南省消保委。

据了解,本次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表彰名额为20家,评选范围为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组织(含所属部门);先进个人表彰名额为100名,评选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以来一直在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组织工作的在职人员。实行差额推荐,推荐先进集体30家,先进个人130名。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作了严格要求,并提出评选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的要求。

据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吴卫介绍,本次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在通过推荐、初审、考察、复审等流程后,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将联合发布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授予“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授予“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

谈及此次高规格表彰消费维权工作,湖南省人社厅绩效表彰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李杰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通过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在社会上形成崇尚消费维权事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风尚;同时,进一步激发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系统工作人员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精神,全面提升消费维权业务能力和水平,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创新发展,为稳步推进湖南消费维权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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