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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变草地 外墙现裂痕 连云港市消保委约谈劝谕开发商促整改

时间:2020-08-30 21:10:00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史晔 记者薛庆元)开发商承诺的院子没有兑现;小区高层外墙出现裂痕;大梁低矮影响采光……消费者在购房时可能遇到各种问题甚至陷阱。针对纷繁复杂的房产纠纷,江苏省连云港市消保委多措并举,多次劝谕和召开现场调解会,让消费者和开发商面对面沟通、解决问题。

庭院变草地惹争议

记者从连云港市消保委处获悉,今年以来,该消保委接到多起关于中梁郁洲景园小区涉嫌虚假宣传,要求退房退款及赔偿的投诉。

该小区业主投诉称,该小区52户业主在2017年11月参加了中梁集团旗下连云港市圣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港城从此一院封疆”产品说明会,开发商大力宣传销售院落墅区的排屋房。“开发商以楼房沙盘及排屋样板间、图纸等方式向我们展示了庭院的具体面积等基本情况,销售人员还出示了庭院的具体平方米数”。

2019年11月,业主收房时发现,开发商最初承诺的庭院只是一片草地,并没有所谓的院墙、院门和进院子的楼梯。

2019年12月,在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的协调下,由业主每家出资数万元,物业公司安排施工人员对庭院进行施工建设,多次被相关部门拆除。业主认为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

今年6月30日,开发商回复连云港市消保委,称“一楼屋外绿化区域为公共绿化”“根据合同约定一楼业主具备该绿化区域的使用权”。

7月20日,开发商向连云港市消保委提交了为业主建绿篱院子的方案,并表示继续逐户与投诉人协商解决投诉事宜。没过几天,开发商新建的绿篱院子又被拆除。

质量问题成投诉“大户”

除涉嫌虚假宣传的房产纠纷外,房屋质量问题也是房产问题的投诉“大户”。近日,连云港市消保委陆续收到业主关于连云港保利海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高置业连云港有限公司商品房质量的问题投诉。

保利秦门府小区业主认为,该小区的公共区域存在大门过于简陋、人车分流未实现、绿化与示范不符、叠排区物业费用太高等问题。验房后,业主认为该小区存在高层和叠排外墙出现破损、墙面不直、裂痕等以及高层公区顶部石膏线有破损开裂、高层单元两户户门距离太近等一系列有安全隐患的问题。

对另一个小区平高书香名邸,业主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大梁低矮和违规施工等。在两户投诉人家中,记者发现两户房屋与阳台连接处的大梁距地面的净高为2.06米和2.03米,若除去装地暖、瓷砖的高度,仅剩余1.8米左右,不满足《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中门洞建筑高度最低2.10米的规范要求。另外,该小区地下车库的顶部多处发霉严重,有的是整个顶部都是潮湿和霉斑状。由于地下车库通风不及时,造成地下车库潮湿、渗水,容易使人滑倒,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劝谕约谈解决消费纠纷

在了解投诉内容后,连云港市消保委第一时间劝谕连云港市圣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真诚面对和回应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保利海连房地产公司的相关投诉问题,连云港市消保委依法组织消费者与开发商代表到消保委进行调解,现场要求开发商代表对消费者投诉的公共区域问题、验房问题、电梯问题和学区问题等进行了一一回复,并承诺尽快拿出具体、切实的处理方案;连云港市消保委已就平高书香名邸商品房质量投诉问题前往小区,进行现场勘查、采集证据,连云港市消保委也将依法约谈开发商。

连云港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商销售时承诺有院子但没有实现的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应承担法定义务。开发商承认一楼屋外绿化区域为公共绿化而不是具有“合法手续”的院子,但是回避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如果不能实现承诺,应该正面回复消费者的诉求,并依法给予赔偿。

连云港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买房赠送花园”是近些年来开发商售卖一楼住宅时的惯用宣传。开发商会将这项内容以打擦边球的形式写入购房合同。此类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多处存在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财产权。开发商应积极与消费者协商赔偿事宜,尽快制定赔偿方案。

“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终责任。”连云港市消保委投诉部主任单晓生表示,开展现场调解就是为了投诉人可以理性维权,合理、合情提出自己的诉求,被投诉方能够积极与投诉人沟通协商,给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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