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6月29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广西2020年全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上获悉,从7月1日起至9月30日,广西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侵权假冒“铁拳2020”专项行动,严惩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广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广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志安在会上介绍,“铁拳2020”专项行动将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中加强对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保护,查处市场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深入开展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市场规范整治行动,加强侵权盗版出版物清理整治,完善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集中查处一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打击线上线下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行为。
此外,还将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净化各领域的市场环境,立案查处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标准医疗器械案件,打击伤害人身健康、销售金额大、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
据悉,2019年,广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385件,办结1272件,移送司法部门20件。公安机关破获案件188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58人;检察机关批捕涉嫌侵权假冒犯罪案件157件318人,提起公诉147件293人;审判机关受理案件164件,审结124件222人。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注意到,在针对网络侵权盗版的“扫黄打非•秋风2019”专项行动中,广西有关部门取缔了“中国新闻通讯社广西分社”“中国新闻杂志社广西采编中心”等一批非法新闻机构,查办了中宣部版权管理局等4部门联合督办的南宁伊考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及国家版权局移交案件线索的“小狐TV影视网”侵犯著作权案。
去年5月9日,南宁市“扫黄打非”办接到举报线索, “中国新闻通讯社广西分社”涉嫌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接到举报线索后,南宁市“扫黄打非”办会同南宁市新闻出版局等部门,于当年5月16日对“中国新闻通讯社广西分社”办公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经核查,该场所门外张挂“中国新闻通讯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分社”“《中国新闻月刊》杂志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分社”“中国新闻月刊杂志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等3块牌匾,当事人无法出具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颁发的《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涉案机构摘除牌匾,停止一切新闻采编活动或以记者名义开展活动。
经调查,假冒中国新闻通讯社广西分社的其实是一个传媒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成立,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括影视制作、发行、演出经纪、企业营销策划、会议会展服务等,并没有开展新闻采编业务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