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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销售口罩被罚18万元 山东公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时间:2020-06-04 13:44:00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0年第二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该局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绝不手软。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请拨打当地12345热线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案例一 济宁赵某某涉嫌经营有毒有害食品案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查获一辆正在进行生羊肉现场交易的客货车,执法人员对涉案产品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检出克伦特罗含量不合格。因涉嫌犯罪,今年3月,任城区市场监管局将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调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共扣押涉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生羊肉1500公斤,涉案货值金额7.9万元。

案例二 德州市夏津樱花调味食品厂未经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及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添加剂案

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夏津樱花调味食品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同时生产的食品添加剂的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5月12日,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鲁益”食用小苏打263箱、“鲁益”食用碱36箱;罚没款6.0137万元。

案例三 烟台市莱州市焦某无证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医疗器械案

烟台市莱州市市场监管局和莱州市公安局联合对焦某销售无中文标识、无合格证的口罩进行立案调查。经查,焦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情况下,从莱阳某个人处(已由公安处理)购进并销售无任何中文标识的一次性外科手术口罩,现场共查扣涉案口罩6000只。3月,莱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焦某停止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8.68万元。因涉嫌犯罪,莱州市公安局已对焦某进行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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