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徐峰 记者郑铁峰)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获悉,截至5月25日,该中心建设的“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平台”已采集互联网广告疑似广告信息21.98亿条次,准确识别广告4.16亿条次,审核广告2.87亿条次,发现违法广告174.68万条次,派发违法案件线索62150件。全国互联网广告违法率从监测以前的7.1%下降到了目前的0.6%左右,广告监测的效果已经得到充分显现。
作为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典型工程,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加速推进自我革命,根据互联网高科技性、发展性的特点,狠抓“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及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开展重点门户网站、电商平台、搜索引擎、广告联盟、移动端app和自媒体号广告的监测检查,为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互联网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及相关证据。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利用分布式爬虫和SDK采集技术针对目标网站进行广告信息爬取和实时取证。同时使用60多万个关键词组合,触发公网搜索引擎,发现和捕捉主流搜索引擎广告信息。监测系统还通过研发针对互联网媒介广告发布服务器的程序介入性SDK采集技术,对广告联盟进行数据监测。
此外,还利用云计算技术实现计算资源,包括网络、服务器矩阵、存储、应用软件和服务等快速部署和灵活组合,对庞大的大数据集合进行有效存储、分析和处理。监测系统采用阿里云成熟技术,包括系统基础支撑层(IAAS)和平台支撑层(PAAS),构建广告大数据信息处理的私有云系统,并不断推进应用层(SAAS)的研发,具备了TB级的监测运算和PB级的数据存储分析能力。
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手机逐渐成为网民了解信息的来源。为进一步监测App和微信公众号广告,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利用移动端广告信息采集和实时取证技术,组成手机阵列,自动监测广告。
记者还了解到,通过去重和聚类技术提炼广告特征,进行数据补全,可有效避免系统的重复计算,减少存储冗余,实现广告信息的自动提取、分类,提高后续处理的效率,并优化存储运算空间。
据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利用语义分析与识别技术获得结构化、格式化的广告数据信息,实现了以计算机程序化的方式对互联网广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自动处理。还可以自动识别产品或服务类别、广告主、广告内容、广告发布者等重要信息。监测系统利用多媒体内容识别与转换技术,对以图片方式发布的广告进行甄别,并将图片中的文字信息转化为文本字符。同时通过音视频识别技术将多媒体内容中的语音信息识别为文本文字,大大强化原有视频广告监测方式,进一步提高了监测效率。
“随着近年来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广告因其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违法率高以及更新快等特殊性成为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和执法的难点。如何利用互联网最新技术对互联网广告实施对等监测,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正是监管部门迫切需要补齐的短板。”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相关工作负责人介绍,经过4年建设,目前平台的监测范围实现了从传统互联网网站到移动端App、移动端自媒体公众号等互联网内容的覆盖,从文字广告、图片广告到视频广告的广告形式覆盖以及全国除港澳台以外全部省级行政区划的覆盖。
监测范围实现全领域。在监测范围上,实现了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核心技术在广告监测领域的深度运用,监测范围实现了从传统互联网网站,到移动端APP、移动端自媒体公众号等互联网内容的全面覆盖。实现了对全国1000家主要网站、1000个主流APP、1000家微信公众号实施日常监测,监测覆盖全国除台湾、香港、澳门以外的全部省级行政区划。并将广告监测的对象从文字广告、图片广告到视频广告的有效监测。
监测能力实现全流程。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平台由数据采集系统、数据分析系统和全国广告监管工作平台系统构成,已经拥有近200台高性能服务器集群为各个子系统提供支撑,整个平台的公网接入带宽达到2G,具备强大的分布式数据采集和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私有云存储能力达到PB级。实现了互联网广告监测活动从人工到自动、从少量到海量、从小规模到大集群、从数据库到大数据的跨越式发展进程。持续推进广告监测流程和数据交互模式优化创新,设计和打造广告监测的高效流水线,构建联通广告监测系统和主要互联网企业的沟通渠道。
监测效果实现可视化。监测平台搭建可视化的大屏展示系统,可实时查看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状况。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平台已采集互联网广告疑似广告信息21.98亿条次,准确设别广告4.16亿条次,审核广告2.87亿条次,发现违法广告174.68万条次,派发违法案件线索62150件,全国互联网广告违法率从监测以前的7.1%,下降到目前的0.6%左右,下降幅度达90%以上,广告监测的效果充分显现。
数据应用实现制度化。数据就是资源,通过海量的广告监测数据,可以分析广告投放及信用状况。浙江省率先在全国制定省域范围的互联网信用评价机制——《浙江省互联网媒介广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对省100家重点网站开展评价。据悉,还将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站广告发布情况监管的主要依据。同时,全国第一个制定广告行业的省级地方性标准——《互联网广告标注与传输技术规范》和《广告经营单位业务管理规范》,为互联网广告经营单位规范管理提供了框架性、方向性技术指导和详尽指引,有利于规范广告业务管理和互联网广告发布,加强广告行业自律,也为互联网广告共享共治提供了新机制。
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积极落实数字化转型新要求,高标准推进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对互联网广告实施对等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