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财经资讯 > 基金证券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

时间:2018-11-27 19:03:25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

召开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1月26日在《证券日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westleadfund.com/)发布了《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改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事宜,会议召开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30日上午9:00起,至2018年12月25日下午17:00止(纸质表决票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600663,股吧)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11层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电话:400-700-7818(全国免长途话费)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修改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9日,即2018年11月29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暨下午15:00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纸质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estlead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亲笔签字或使用个人印鉴),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表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第五条“(三)授权方式”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以上各项中的证件、公章、批文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纸质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8年11月30日起,至2018年12月25日17:00以前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下述收件人,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收件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11层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电话:400-700-7818(全国免长途话费)

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本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投票涉及的快递费用由投票人承担。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的同时也可以签署授权委托书,待申购申请确认后,授权委托书自动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含新申购投资者,下同)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代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通过纸面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www. westleadfund.com)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见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见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见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以上(1)、(2)项中的公章、批文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存在多次有效纸面方式授权,且能够区分授权次序的,以时间在最后的一次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有多次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纸面授权均为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效授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以非纸面方式进行授权的,为无效授权。

(3)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授权。

(4)如委托人既进行了授权,自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000001,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即2018年12月25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拥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本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修改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意见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依法将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眉媚

联系电话:400-700-7818(全国免长途话费)

电子邮件:service@westleadfund.com

网站:www.westleadfund.com

2、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希泉

联系方式:0755-22197701

3、公证机关:上海市普陀公证处

联系人:黄彦

联系方式:021-52562233-351

4、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刘佳

联系方式:021-51150298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600015,股吧)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纸质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3、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westlead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700-7818(全国免长途话费)咨询。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期间,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照常进行,投资者可以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办理申购赎回。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一:《关于修改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 《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一:

关于修改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根据《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的对本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包括本基金的基金名称、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等相关事项,将“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西部利得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办理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托管协议也将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二:

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

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8年12月25日的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的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前述授权有效期自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结束之日止。若本基金二次召集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则本授权继续有效。前述授权有效期至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姓名/名称(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2、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在权益登记日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含截至权益登记日的未付累计收益)向代理人所做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4、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www. westleadfund.com)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有效。

附件四:

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一、 重要提示

1、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修改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关于修改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因此方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 调整方案要点(一)变更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由“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西部利得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拟增加: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以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三)调整基金投资范围

原文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市值占基金资产的0%-95%。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拟修改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的成分股、备选成分股、其他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基金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四)调整基金投资策略

原文为:

“本基金投资策略由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计划和自下而上的单个证券选择计划组成。根据对宏观经济趋势、国家宏观政策趋势、行业及企业盈利和信用状况、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估值水平及预期收益等动态分析,决定债券类、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

1、股票投资策略

通过持续、系统、深入的基本面研究,挖掘企业内在价值,寻找具备长期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将在这些公司估值相对便宜的时候进行投资,与这些公司一起高速成长。

本基金将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特性及公司本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股票估值方法。可供选择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企业价值/销售收入(EV/SALES)、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FCFF,FCFE)或股利贴现模型(DDM)等。通过估值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力争发掘出价值被低估的股票。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类投资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包括确定债券组合久期、债券组合期限结构及类属配置、单个资产选择等。本基金根据对利率趋势的判断来确定基金资产的久期。在预期利率上升时,缩短基金资产的久期,以规避资本损失或获取更高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延长基金资产的久期,以获取资本利得或锁定较高的收益。

本基金对国债的投资侧重于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分析,对金融债、企业债的投资侧重于信用风险分析。本基金还将关注可转债价格与其所对应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综合考虑可转债的市场流动性等因素,确定投资可转债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在股指期货投资上,本基金以避险保值、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为主。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本基金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指数,在有效复制标的指数、控制投资组合与业绩比较基准跟踪误差的基础上,结合“自下而上”的选股方式对投资组合进行积极的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效果可能带来影响,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调整,以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但因特殊情况(比如市场流动性不足、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如买入非成份股等)进行适当的替代。

本基金可以将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股之外的股票纳入基金股票池,并构建主动型投资组合。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微观经济运行态势、政策环境、利率走势、证券市场走势及证券市场现阶段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实现投资组合动态管理最优化。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指数复制结合相对增强的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前提下进行相对增强的投资管理。

(1)指数复制策略

本策略采取全样本复制的方式,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跟踪组合。

1)被动型投资组合的构建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和备选股及其权重进行相应的买卖操作,使得被动型投资组合的构建与标的指数基本一致。若出现较为特殊的情况(例如成份股或备选成股流动性不足等),本基金将采用替代性的方法构建被动型投资组合,使得被动型投资组合尽可能跟踪标的指数,减小跟踪误差。

2)被动型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由于开放日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对标的指数跟踪带来的影响,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定期或不定期调整以及相应权重的调整等影响,使得被动型投资组合需要适时进行个股或权重的调整。

3)风险估测模型

指数化投资力求跟踪误差最小,主动性投资则需要适度风险预算的支持。风险预算即最大容忍跟踪误差。本基金将结合市场通用及自主研发的风险估测模型,将投资组合风险有效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本基金采取“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这两个指标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与评估。其中,跟踪误差为核心监控指标,跟踪偏离度为辅助监控指标,以求控制投资组合相对于标的指数的偏离风险。

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8%。

(2)指数增强策略

本策略以国际市场上广泛认可的多因子模型框架为基础,结合中国股票市场的特定规律筛选有效因子,对因子进行多角度评价后构建多因子模型,并根据市场流动性、基金规模、因子衰减速度等因素进行组合优化,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1)筛选有效因子

通过对投资理论的理解,对中国市场特定规律的研究,本基金管理人从市场可获得的公开大数据中寻找出对股票收益率有预测能力的因子,经过全面且深入的因子剖析后提炼出可靠因子,以期在未来能够形成对股票优劣的区分能力。随着市场的变化,有预测能力的因子也在动态变化。因子来源包括研究员预期,市值,技术面,成长,估值。

研究员预期

根据研究员对上司公司未来盈利估算以及股票表现评价构成因子。

市值

根据上市公司的总市值进行筛选。

技术面

根据股票的量价信息构成因子,包括股票累计收益率,股票收益率偏度,股票相对于指数协同度等。

成长

根据上市公司公告的财报、业绩快报、业绩预告计算其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以刻画其成长性。

估值

根据市净率P/B、市盈率P/E、股息率D/P,、市销率P/S等指标衡量股票目前估值水平。

2)因子评价

每一个因子都代表了一种选股逻辑。因子评价体系通过一系列量化指标深入理解因子性质及适用的市场环境。其中包括因子组合表现,因子流动性溢价,因子稳定系数,因子衰减速度等。因子评价结果是确定因子权重的重要依据。

因子组合表现

利用因子分值构建多空组合,该组合称之为因子组合。因子组合的风险因子敞口为零。以因子组合表现的稳定程度衡量该因子的区分能力。

因子流动性溢价

因子有效性可能来源于其对流动性的补偿,即低流动性股票在未来有较高收益的现象。在较大规模的基金管理前提下需控制因子流动性溢价。

因子稳定系数

因子稳定系数衡量因子评分的稳定程度,因子较高的稳定性意味着投资组合的低换手率。

因子衰减速度

每一期因子评分的因子区分度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衰减,通过研究因子衰减速度可以衡量因子有效期,并配合恰当的换仓频率。因子衰减速度较快会导致很高的换手率,应当规避。

3)多因子汇总

基金管理人根据优化算法确定因子权重基准,再根据对市场环境的判断,基金规模,市场流动性等进行微调。多因子根据因子权重进行叠加后形成对每只股票的总体评分,以此对股票的优劣进行判断。

4)构建投资组合

首先根据业绩基准指数中的股票指数进行行业配置,以对跟踪误差形成约束,再利用多因子评分以及量化优化算法确定个股权重。参考市场流动性、基金规模、因子衰减速度等因素后找到最为合适的换仓频率,每隔一段时间对投资组合进行重新构建。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等债券品种,基金经理通过对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风险溢价等因素的综合评估,合理分配固定收益类证券组合中投资于国债、金融债、短期金融工具等产品的比例,构造债券组合。

在选择国债品种中,本产品将重点分析国债品种所蕴含的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根据利率预测模型构造最佳期限结构的国债组合;在选择金融债品种时,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债券的市场风险以及发行人的资信品质。资信品质主要考察发行机构及担保机构的财务结构安全性、历史违约/担保纪录等。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在股指期货投资上,本基金以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5、同业存单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存单发行银行的信用资质和存单流动性进行分析,严控信用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根据信用资质、流动性、收益率的综合考虑,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存单品种进行投资。信用资质分析,采用外部评级机构和内部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对信用风险进行审慎甄别。

6、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降低因申购造成基金仓位较低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本基金将从基金持有的融券标的股票中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作为转融通出借交易对象,力争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厚投资收益。”

(五)调整基金投资限制

原文为:

“1、组合限制(1)本基金股票市值占基金资产的0%-95%;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 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不持有买入期货合约时,本条不适用);

(1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19)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

“1、组合限制(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但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部分不受此限制;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但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部分不受此限制;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7)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四十;

(8)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但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部分不受此限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但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部分不受此限制;

(1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0%,证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0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加权平均计算;

(1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

(六)调整基金的费率

原费率结构:

申购费用:

赎回费用:

申购费用:

A类:

C类:

无申购费

赎回费用:

A类:

C类:

(七)其他相关事项的修改

本次基金合同具体修改内容请参照本说明附表《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三、 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一)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经2016年9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1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1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D31版)

  • 上一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17年报亮相:全年获得5.23%收益
  • 下一篇:6个月仍未建起“防火墙”,金观诚基金销售平台整改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