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发表《2016至17年报》,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年度亏损3.556亿元,而上一年度则有盈余3634万元。
具体来看,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年度总收入为13.63亿港元,按年跌16%。其中,由于证券市场成交额减少,征费收入按年跌31%至10.17亿元,但投资收入大增13倍至2.03亿元。
期内,营运支出为17.19亿元,较原来预算的18.59亿元少1.4亿元。过去3年,证监会的人事费用增加34%。
报告还显示,期内持牌机构及人士和注册机构的数目增至42872,其中,持牌机构的数目上升至2484家。两者均创下自2003年以来的新高。
证监会还对54家持牌机构和人士采取纪律处分行动,有关行动所涉及的罚款总额达9300万港元。
证监会指出,去年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制订及执行策略,打击与上市公司有关的失当行为,包括由公司诈骗案件及市场操纵,近期针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售的程序,反映措施已有成效。另外,证监会还认可了公开发售的202项集体投资计划及100项非上市结构性投资产品;在双重存档制度下审核了245宗上市申请,及监督494宗与收购有关的交易和申请 。
年报还详述证监会的执法工作及对中介机构所进行的视察,以及监管优化措施,包括近期就创业板上市事宜提供指引,为厘清持牌机构高级管理层的问责性而采取的新措施,及为加强对资产管理业的规管而持续进行的工作,务求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