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显然不满足于这样的裁决。其在公告中指,该案裁决在仲裁程序和所谓违约事实的认定上存在问题,裁决结果损害了深华发的合法权益,其已经决定向深圳(楼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裁申请。
观点地产网 开发商光鲜的业绩背后,向来少不了的是土地默默付出的身影,优质城市的土地资源更是成为兵家必争之地。对于土地储备日渐枯竭的深圳市场来说,这种情况更甚。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过去几年,开发商通过城市更新项目拿地已经成为深圳土地市场的主旋律。而旧改土地,往往处于城市的中心地段,未来房地产收益十分可观,因此围绕旧改项目的争端也屡见不鲜。
8月18日,纷扰深华发、万科近一年的深圳旧改纠纷案暂告一段落。深华发在中午发布的公告中称,近日其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的裁决书。
裁决结果显示,万科在深圳光明新区旧改项目纠纷案中胜诉。而深华发作为第二被申请人,须与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600252,股吧)(“第一被申请人”)支付本起案件中的各项应付款项,并在裁决作出之日起20日内支付完毕。公告显示,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裁决结果透露,武汉(楼盘)中恒集团、深华发需要向万科支付违约金,以6亿元合作价款为基数,按年利率36%计算,自2015年10月1日起,计至2016年11月11日为止。按此计算,需要支付的违约金预计约为8.85亿元。
武汉中恒集团、深华发还需要向万科支付因本案而支出的律师费140万元、财产保全费1万元;此外,本案310.15万元的仲裁费需要被申请人承担70%即人民币217.11万元;反请求仲裁费7.61万元,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自行承担;仲裁员实际开支费用7754.9元,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承担70%即5428.43元。
由于武汉中恒集团已于2016年12月20日针对上述案件向深华发做出书面承诺:“若仲裁判深圳万科胜诉,则因合同纠纷导致的仲裁损失由武汉中恒集团全额承担”,因此本次纠纷案中总计约8.88亿元的应付款项将由武汉中恒集团负责,仲裁结果对深华发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则没有影响。
不过,即使没有实际支付款项,深华发也显然不满足于这样的裁决结果。其在公告中指出,该案裁决在仲裁程序和所谓违约事实的认定上存在问题,裁决结果损害了深华发的合法权益,其已经决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裁申请。
最终深华发能否成功撤裁申请暂不得而知,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此前双方曾围绕光明新区旧改项目而建立的“友情”已不复存在。而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武汉中恒集团与万科在武汉等地也有地产项目的合作,目前也已陷入纠纷。
一切的起源还要从2015年说起。彼时的8月,深华发与万科、武汉中恒集团就华发旧改项目签署合作协议。中恒集团与深圳万科按15%与85%的股份比例组建项目公司万科光明,由其负责该项目的开发建设;而深华发则可获得拆迁补偿对价为5亿元的现金补偿以及10万平方米的还迁商业面积。
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万科方面支付了6亿元合作价款。根据合同约定,武汉中恒集团应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好相关手续、将净地移交项目公司管理。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彼时报道,上述光明新区旧改项目占地面积7.84万平方米,容积率5.8,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5.79万平方米。其中其中住宅13.01万平方米,商业14万平方米,办公5.4万平方米,商务公寓7.58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3.25万平方米,公共配套2.54万平方米。除了商业用地,其他则为两者合作开发的部分。
从这个层面来讲,三方的合作可以说获得了深圳炙手可热的优质地块。不过好景不长,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纷争。
仅一年后,三家企业的合作传来不和之声。深圳华发表示,由于项目拆迁问题导致工期进度落后于原定计划,且合作过程中深圳万科违反协议约定,更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最终导致双方合同内容与政府备案不一致,项目规划审批以及实施主体确认等环节出现困难。并在2016年8月15日,深华发向深圳万科提出要撤销合同的通知,深圳万科未予回函。
同年的9月12日,该起纠纷案走向火热。万科以武汉中恒集团未按时履约提起了仲裁申请,并获华南仲裁委受理。10月25日晚间,深华发公告称,大股东武汉中恒集团所持公司全部41.14%的股份,被深圳中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年。而此次司法冻结,正是万科A全资子公司深圳万科因仲裁案件申请的财产保全。
更为戏剧的是,在纠纷尚未明朗之时,2016年12月8日武汉中恒集团公告又与华侨城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光明新区华发工业旧改项目的7.84万平方米土地。
截至8月18日的公告出炉,这起持续一年的土地纠纷可谓暂时画上休止符。不过深华发不满裁决结果的撤裁申请,以及纠纷案中最后被卷入的华侨城,都注定会成为市场继续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