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为把分散的农民整合起来,各地成立了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引领带动广大小农户发展乡村产业、开展乡村建设、加强乡村治理、振兴乡村的重要力量。扎根乡村多年的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巴彦塔拉苏木东萨拉嘎查党支部书记吴云波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虽然全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上逐年增长,但也面临着单体规模偏小、实力偏弱,辐射带动能力还不够强等问题。“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做大做强方面还缺少专门的支持政策,在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方面也没有明确的激励措施,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带领广大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吴云波告诉记者,今年他将在全国“两会”期间提交《关于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作用的建议》。“有了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农民合作社便有了做大做强的基础。”吴云波建议,各级财政可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以发挥其示范作用,带动广大小农户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同时,财政专项资金要作为约束性资金安排,专门用于支持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加强设施装备建设,提升生产经营和服务农户的能力。针对缺乏有效的抵押物,以及很多商业银行不愿意向农民合作社发放贷款的矛盾。吴云波认为可以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推出面向农民合作社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有效抵押物范围,允许农民合作社以自有的房产、牲畜、设备等进行抵押。各地农担公司等也可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担保支持,帮助更多农民合作社获得贷款。吴云波还表示,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要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承建乡村建设中的小型工程项目、承担农村基础设施运维。这样既可以有效利用当地劳动力资源和设施装备,还能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