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业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商业零售业损失现象非常严重,2009年全国商业损失额达到1379亿元,大大超过了内资零售企业的净利润额。商业损失已经严重制约了商业的健康发展和企业效益的提高。
记者从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防损专业委员会获悉,该委员会对全国25个省区市的13种零售业态的防损状况进行了调查,结果相当惊人。2009年我国商业损失率为1.62%。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城市消费品零售额85133亿元为基数计算,商业损失额为1379亿元。而根据有关数据综合分析,我国内资零售企业的纯利水平在1.2%左右,由此计算,占中国零售业企业零售总额87%的内资零售企业的净利润约为889亿元左右。商业损失额与纯利水平相比着实“可观”。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防损专业委员会主任曹小宁表示,虽然商业损失是一种国际现象,但目前中国商业损失额与纯利水平相比还是是很高的。“现在零售业竞争激烈,采取切实措施降低被盗现象,对于零售企业来说是最好的商业创利点。”
内鬼加外贼:商业损失两大主因“现在超市里盗窃行为比较多,有的是盗窃团伙的惯犯,有的是孕妇,还有的是被雇佣来的社会闲散人员。作为企业,我们要打击这种行为难度很大,存在较大的政策性风险。”对于零售店中存在的商品被盗事件,北京物美集团有关负责人显得十分无奈。
据了解,这种情况目前在零售企业中普遍存在,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也相当大。以物美为例,盗窃所造成的损失已经占到企业商业损耗的40%左右。
在零售行业内部,把零售企业中的盗窃事件分为内部员工盗窃和外部人员盗窃。根据此次调查的结果,目前外盗发案频率高,外盗案件占所调查商业损失案件总数的85.84%。内盗事件虽然远低于外盗发案率,但造成的损失要比外盗大得多。
调查显示,企业主要领导对零售商防损重视不够是造成被盗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虽然目前企业防损工作有专门主管领导负责的占到了7成,但是拥有完备的防损体系的企业仅占到被调查企业的半数。缺少主要负责人的重视和支持,以及完整配套的措施,商业防损很难控制。
据了解,面对被盗事件频频发生的现实,零售企业也在积极采取措施。针对内盗对企业的极大伤害,绝大多数零售商和供应商对有盗窃行为的员工都持零容忍的态度,而零售商和供应商也更加重视员工的雇前背景的核实。有些零售企业对促销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业界人士认为,在充分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建立零售行业员工内盗信息交换数据库是加强员工职业信用培育,防范企业内盗的最有效措施。
调查显示,超过7成的零售商和供应商都认为,员工负面信息交换有助于企业规避用人风险。
商业防损须共同应对如果说内鬼作案可以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加以防范,那么外来盗窃则常常使零售企业犯难,打击起来时常力不从心。
“我们不是执法机构,很难对盗窃行为作出恰当的处理。需要在国家政策、法规和消费者权益方面作出权衡。”一位商业企业人士表示。企业的尴尬还在于,现在各地警方执法标准不尽相同。国家相关法律对盗窃案件有一定的标准,有时候警方认为盗窃数额太小,不够立案,不愿出警,让企业左右为难。
曹小宁认为,作为受害方的零售企业,很难独立完成对盗窃行为的打击。营造好的市场环境,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商业的健康发展。
此次调查还发现,在商业防损问题上,供应商的损失情况要大于零售商。供应商往往处于防损的被动地位,成为商业损失的最终承担者。业界认为,零售商与供应商实际上是利益共同体,需要携手应对商业防损问题,创造共赢的局面。
来源: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