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9月1日,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批10名企业首席质量官获颁聘书。
企业首席质量官(CQO)是受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总裁)授权,对企业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全面负责的高层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组织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负责企业内部质量考核,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负责制定、实施企业质量品牌战略、规划和计划;推动企业质量文化建设,开展企业质量人才教育培训等质量活动。以推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应用推广和创新,促进企业质量效益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
《意见》是上海市首个由9部门联合发布的推进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政策文件,该《意见》突出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强调作为质量的创造者和质量安全的主体,企业要积极聘用首席质量官、建立首席质量官聘用公告制度、引入首席质量官竞争聘用和退出机制。质量标杆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22年,上海市规模以上企业新增首席质量官500名,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100%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中小企业应建立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以此推动中小企业提升质量治理能力和水平。此外,《意见》提出首席质量官应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体现了上海建设质量高地的要求。
今年4月,根据《2020年上海市质量工作要点》总体安排,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中小企业质量提升“万千百”工程,即组织全市一万家中小企业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公益培训、组织全市一千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培养一百名首席质量官。截至目前,已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1366人, 培养首席质量官132名。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学军表示,近年来,上海质量提升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距国际竞争力的质量高地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上海市将按照《意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结合上海“质量月”活动的全面开展,在市、区两个层面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政策解读、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和首席质量官的带动作用,举办“首席质量官讲质量”论坛。发挥好企业、政府、行业组织、专业机构的合力作用,按“点、线、面”结合的原则在全市有序推进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