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食用油、饮料、方便食品、酒类、糕点等19类共550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8批次食品不合格。
京山市家乐福玛特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北福美来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潜江江汉油田教育利生营养饮水厂生产的育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口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仙桃市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监利县先忠粮酒厂生产的先忠1号(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潜江市惠美家商贸有限公司泰丰路二店销售的标称漳州市曼悦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秘制工坊烘烤M1(鲜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中石化江汉石油生态农业发展潜江有限公司五七葡萄酒庄生产的杉林冰露红葡萄酒(油城珍酩)和杉林冰露红葡萄酒(杉林珍藏),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潜江市广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广商平价超市油城店销售的标称武汉红星莲花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苦荞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