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1年第一批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其中,抽查内衣产品80批次,包括生产领域19批次,流通领域61批次,共有13批次不合格;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71批次,包括生产领域21批次,流通领域50批次,共有14批次不合格;流通领域烟花爆竹产品45批次,其中19批次不合格。
内衣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 4 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GB/T 8878-2014《棉针织内衣》、FZ/T 73024-2014《化纤针织内衣》、FZ/T 73023-2006《抗菌针织品》、FZ/T 73019.2-2013《针织塑身内衣 调整型》等标准的要求,对内衣产品的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拉伸弹性回复率、抑菌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青岛翠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淄博第二分公司、济宁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济宁瑞尔福商贸有限公司明珠分公司、潍坊市奎文区东关王卫家内衣店、潍坊市奎文区东关子其服饰店、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济宁购物中心、烟台市芝罘区万达广场爱歌华服装店8家生产者/销售者的13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产品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项目。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31900-2015《机织儿童服装》、FZ/T 73045-2013《针织儿童服装》、GB/T 33271-2016《机织婴幼儿服装》等标准的要求,对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纤维含量、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附件抗拉强力、绳带要求、附件锐利性、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鸭毛(绒)含量、羽绒耗氧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即墨市王亚圣童装店、济南嘉华购物广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区宝之屋童装商行、济南市天桥区潼佳服饰商行、青岛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即墨宝龙店、山东孩子王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枣庄薛城万达店、山东九州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齐鲁园购物中心、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百大厦、枣庄市薛城区贝贝可儿母婴用品店、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银座商城、张金海(370105600844412)11家销售者的14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耐摩擦色牢度、绳带要求、pH值、纤维含量、附件抗拉强力项目。
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不合格情况汇总
流通领域烟花爆竹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质量与安全》、GB 19593-2015《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等标准的要求,对烟花爆竹产品的标志、包装、外观、部件、结构材质、药量、药种、燃放性能、主体稳定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滨州市滨城区九州烟花爆竹销售处、肥城市伏庄俊玲超市、肥城市李青烟花爆竹专卖店、肥城市桃园镇昆仑副食超市、费县齐冲烟花鞭炮专卖店、费县王五烟花喜庆用品店、菏泽高新区胜凯烟花爆竹经营门市部、济阳县光成五金商店、济阳县孙耿李霞经销部、济阳县孙耿镇建华五金批发部、聊城高新区韩集乡灵云鞋帽服装百货、聊城高新区韩集乡兆省五金土杂门市部、临沂市兰山区树彬婚庆店13家销售者的19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部件(引燃装置-引火线、引燃装置-引燃时间、引燃装置-引火线牢固性)、结构材质(单个筒体壁厚)、药量(最大允许药量)项目。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