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29日公布《优化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建议》的咨询结果及优化服务措施,其中包括将金融纠纷最高申索金额上调至100万港元。
服务的优化修订内容包括扩大《职权范围》内的《个案受理准则》,即:(i)提高最高申索金额;(ii)延长提出申索的时效期;(iii)扩大合资格申索人的范围至涵盖小型企业;以及(iv)接受正进行法院诉讼的申索。
经考虑收到的所有意见后,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建议,将最高申索金额由港币50万元提高至港币100万元,而非先前建议的港币300万元。单一最高申索金额将继续适用于银行及证券业界。
据了解,咨询文件原建议将最高申索额提高至300万港元,但遭银行及证券界反对。大多数证券业界组织认为,提高最高申索金额可能增加它们的经营风险,特别是已经面对困难及竞争剧烈的经营环境的本地证券商。
咨询结果还显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采用将提出申索的时效期由12个月延长至24个月的建议。
此外,符合小型企业资格的小型金融机构可以合资格申索人的身分提出申索,但调解或仲裁费用将由该小型企业与另一方金融机构平均分摊。
修订后的《职权范围》预计于2018年1月1日生效,但有关小型企业的条款将于2018年7月1日生效。